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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经营“笑气”被判刑1年罚10万,这下笑不出来了……
涉案犯罪嫌疑人杨某某,现年29岁,江门开平人,经营一淘宝网店,也做微商。
据其交代,他从2016年12月开始在淘宝网店上销售“奶油气弹”(即“笑气”),2017年12月看到有人因吸食过量的“笑气”瘫痪的报道而不敢销售。
但到了2018年3月,杨某某抵挡不住高利润的诱惑,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,又再次在淘宝店及微信上销售“奶油气弹”。
至2018年7月,杨某某通过快递包裹或者“闪送”的方式,向个人及商户共销售“奶油气弹”总额达70余万元人民币。同时,杨某某承认自己也有吸食“笑气”的行为。
案发后,公安人员在杨某某的出租屋内搜出了十四箱奶油气弹空瓶。
根据国务院《危险化学安全管理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商家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,应当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,否则将承担相关刑事责任。杨某某因非法经营“笑气”被番禺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罚金十万元。
那么“笑气”到底是个什么东西
一张长图告诉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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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毒君说
禁毒君在此提醒大家
做生意应该遵纪守法
切勿唯利是图
以身试法
年轻人也要自尊自爱
不要图一时之快
危害自己的身体健康
切勿“乐极生悲”!
来源:广州日报
制图:小森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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